|
全球经济一体化锐不可挡。在大量外资涌入中国以求战略布局淘金神州的同时,中国的企业也在加大步伐走出国门,通过全球化战略运作而孕生具有国际化的竞争力。
走出国门之前的反思
外交部长李肇星曾经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企业有没有实力走出去?”
民企在走出去之前应该进行这样的反思,没有实力而单纯的依靠机会主义来征战海外显然是非理智的,这样盲目 “走出去”多数是死路一条的。
民企“走出去”成本是相当高的。首先是投资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在任何一个行业要胜出货币资本往往是举足轻重的资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海外这也是不变的真理;其次是运营资本,由于空间距离加大导致企业的管理成本无形增高,有时会使预估的制造成本难以控制;再次是人才成本,跨国经营如果没有强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往往会导致管理失控而难以为继;还有是安全成本,投资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的优渥与否都直接影响民企在该国的投资待遇和财产安全,近来国际局势动乱,对投资海外安全成本的考虑应该首当其冲;另外还要考虑在投资国的融资成本,民企海外扩张需要强大的货币支持,投资国的融资环境对民企海外战略的影响不言而喻;最后就是文化成本了,海外投资的成功与否跟企业的本土化运作密切关联,擅长本土化运作的企业总是更容易获得成功。
看看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几个理由或许对我们了解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真实目的有借鉴意义。第一种是全球市场布局的需要,如海外汽车工业对中国的渗透,这些汽车巨头们对占领中国市场的战略意义有着清醒的认知,我们的一些电器制造企业也开始逐渐知晓这其中的道理开始效仿且收益不小,如海尔、TCL以及格兰仕等;第二种是成本需求下的全球制造基地的转移,中国人多地少导致了中国的制造类人力资本便宜很多,在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一般工人的年收入折合人民币超过15万,而在国内差不多只有1/10,对于电子组装类、纺织类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无疑将制造基地外迁是当务之急,日本一些小企业在不具备海外布局的实力前往往在华大量招募民工,就是成本需求的真实案例;第三种是复制商业模式的需要,很多外企在中国淘金的载体是很抽象的,有的只是一套在国外也许已经过乏力商业模式,而发达国家落后的在发展中国家也许还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因此这些企业必须要将这套商业模式复制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来,如现在蜂拥而至的直销组织,其在国外发展已经滞缓必须靠对发展中国家市场份额的渗透来保持增长。
未来的民营企业将是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群落,它们将代表着中国企业的经营方略、技术实力和发展方向。通过跨国经营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无疑也将是民营企业未来重要的战略模式。大量的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清晰的海外投资战略,民营企业的投资将是没有归宿的。进军海外之前,民营企业首先要弄清楚所处发展阶段最需要通过海外战略布局得到的是什么,技术?资本输出或输入?品牌影响?全球大市场格局?
走出去的正确步骤
商务部资料显示,截至二○○四年一至十一月,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十八亿美元,其中货币投资超过93%,境外加工贸易增长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拉丁美洲已成为中国境外投资的最主要地区。
由上述资料描述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论断,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的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而这些投资队伍中民营企业的比重要相当大,这也反映了从某种层面而言我们的民企还是要把解决温饱问题当成战略来抓,民企还不具备向境外输入大量货币资本的实力,民企也还不具备向境外输出商业模式的能力,民企也很少具有能够向海外输出先进尖端技术的实力。
为了生存,中国的民营企业多数的选择是靠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战场来实现降低劳动成本下的倾销后的所谓规模经济。温州的小商品,福建、广东、温州的鞋子在外国友人眼中向来都是很可怕的,这些产品的成本和售价低得让人难以置信,这些产品如果再转移到比中国劳动力资源够廉价的其它国家生产,然后转移到发达国家销售,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自然会溃不成军。发达国家重品牌盛产奢侈品,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则注重低成本打造大销售格局,所以中国民营企业的投资属地欧美等国家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有也多数是去融资的。当多数民企以建立世界级的倾销平台为己任时,往往因急功近利会惹到很多麻烦,于是在外国人眼里中国货多数有了倾销嫌疑。二○○四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初裁决定,对中国家具征收反倾销税,涉及贸易额10亿美元,涉嫌倾销的中国企业多达135家,这也是中国最近两年来涉及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笔者建议民企走出去可参考以下步骤:首先在投资区域的选择可考虑先拉美后欧美,即先把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作为走出去的试点,成功后再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渗透;其次是先做贸易再实际投资,从国际贸易入手,了解投资经验并积累资本,然后再从贸易企业转换成投资型企业;再次是倡导先合资后独资的投资法则,最好与在华有业务的外企合资而风险共担,机会成熟后再考虑独资经营,可以考虑采取BOG投资方式即由我方投资修建项目,建成后由我方经营一段时间后再交给外方;接着是先优势后尖端,先投资比较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再过渡到比较复杂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最后是先产品后产业,即对在国外发展的民企产业产品的选择必须是产业及产品的寿命还有一定增长空间。
国家政府的配合措施
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而实施海外战略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高速成长型民营企业所必须面对的竞争趋势。为适应各类企业“走出去”的需要,建议政府建立健全海外投资法律体系,为企业走出国门的安全性和把握性做好一定的预测和帮助,同时要在税收、资金、外汇、人才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政府要利用设在国外的办事机构,为民营企业搜集投资到异国发展的各种信息。比如,国外的资源状况、市场态势、地理状况、风土人情等。另外,随着我国外交步伐的加大和世界影响力的彰显,深化改善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良好经贸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和完善诸如“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等经贸协定,形成国际通行的投资协调与保护机制,为包括民企在内的中国企业海外战略成功实施保驾护航。
|